一、在院党委和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积极搞好内部的综合治理,对学院的治安保卫情况要经常了解、分析、总结汇报,主动提出建议,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,做好学院治安保卫工作。
二、依靠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三、配合宣传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,定期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全、人身安全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四、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合学院实际,建立健全有关的校园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。
五、建立健全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,严格各项规章制度,把治安保卫责任落实到人。
六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动态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;及时处置不安全事端和突发性事件。
七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、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;保护案发现场,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。
八、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,做好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帮助、教育工作。
九、配合派出所做好学生户口、集体户口的管理以及在校内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的暂住人口和调人口的管理。
十、负责全院消防工作,落实消防措施,进行防火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。
十一、加强对门卫、校卫队工作和人员的管理、教育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。
十二、完成院领导、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。